老人能否在自己所在地法院对在外地的儿子提起
时间:2024-12-29|栏目:宁波北仑区律师|
一般来说,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,提起民事诉讼的,一般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,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但是,针对追索赡养费、抚育费、抚养费案件中涉及到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,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,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。也就是说,老人起诉几个不在同一个住所地的子女索要赡养费的,可以直接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,减轻了诉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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